根据零零碎碎的片段,向天歌差不多是知道了他和陶春花之间是怎么联系的。
根据记忆,向来好吃懒做的向火牛,在去年开始去镇上找点杂活干,虽然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但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十来天的时间出去打零工的,每次出去都要两三天的时间才会回来。
对于他的突然勤快,向天歌想,或许是跟陶春花有关,她很可能去年就已经跟王善虎勾搭上了,为了给自己找到更多**的机会和时间,她便竭力怂恿向火牛去镇上做零工。
每次向火牛去做零工了,两人便通过暗号的形式约定。
暗号非常简单,陶春花在自己的门前的树上挂一个鸡毛掸子,别人不在意,但王善虎见了,自然是心领神会了,男人不在家,快来!
上次,就是她捡到了那个鸡毛掸子,想要给陶春花送去,结果……
撞见了床上翻滚的两个人……
大白天的……
她清楚地记得,那天是集,向小桃带着向小宝去赶集了,因此两人大白天的就肆无忌惮了起来,却不曾想被向天歌撞了个正着。
想到这里,向天歌咬咬牙,王善虎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,一定不能轻易放过他。
真是白瞎了这个好名字。
从空间里出来后,向天歌想着明天得去山里采点儿草药了,不然那一百文钱,可是很快就花完了。
至于空间里的那二十两银子,她是不能随便拿出来用的,得备做不时之需,或者等些时候,她要给向老三去买地。
第二天上午,向天歌吃了点早饭就出去了,山里面很安静,她一个人背着篮子朝着深山走去。
有了上次的经验,她知道哪里的草药比较多,想着还是跟上次一样,采了草药,去抓一点鱼,这样还能让家里人打个牙祭。
“天歌,你怎么一个人进山?”
向天歌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,就见着秦星从一块石头上跳了下来,动作十分地潇洒利索。
不愧是个猎户。
“秦星,你在打猎?”
“嗯,最近这里的猎物太少,想着去更深一点的山里去,就看见你来了。女孩子家的,一个人在山上不安全,还是注意一点的好。”
“我知道的,谢谢你。”
向天歌继续朝着里面,秦星就跟了过来,“我们一起吧,也好做个伴。”
“不用吧?”向天歌笑着说:“我就挖点野菜就回去。”
“你一个女孩子家的,若是遇见了危险,就不好了。”
向天歌心中暗暗想着:“你跟来了才有危险,你不跟来,我哪里会有危险?我遇到了大的野兽就直接躲进了空间里面去了。”
但秦星一定要跟着她也没办法,只好将手中的弯刀捏紧了。
“天歌,最近也不知道怎的,附近的小动物都不见了,总感觉有大东西出来了。”
“嗯?”向天歌微微侧目,“你是说,大动物?”